一、 部门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三定方案,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 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 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 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 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三)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 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 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 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 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一、 2015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分别与各股所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解,落实月考核、周例会制度,将全年任务细化到每周的工作,促进和保障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继续坚持依法改革,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简化登记手续,扩大“个转企”的数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县经济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升级。3月底全面完成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
3、继续按照《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农资商品抽检力度,将抽检商品范围扩大至农机具、农膜、农药、种子等农资商品,有效提高商品质量。同时开展烟酒类、建材类、服装类、化工类、日用百货类、通讯器材类、汽车配件及电缆、插座、眼镜等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的抽样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违法案件,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分子,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4、继续扎实开展“六小”行业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发挥作用,助推我县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
5、依法加强对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事项的规范和经营行为监管,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移送银监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对网络购物行业或领域的监管与规范引导,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传销、虚假广告发布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行业经济秩序。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7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7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2万元,
2.支出总计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2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7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培训费4.57万元
附件1: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