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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县委统战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3.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统战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进一步深化和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同心”教育活动。
2.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党外人才储备和培训工作。
3.继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民营企业参与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光彩事业和扶贫开发工作。
4.进一步抓好非公经济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加强宗教界爱国力量建设。
5.深化对台交流交往工作。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与台湾宗亲文化交流。
6.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做好统战宣传、信息工作。
7.上级交办工作。继续落实“两说一联”及“三问三解”助农增收活动。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18万元,
2.支出总计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18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公费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0.06元,培训费0.4万元。
附件1: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