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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政法委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调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办理县委和市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2014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新开工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90%;
2、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5%。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7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3万元,
2.支出总计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2万元,项目支出85.58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会议费6.49万元,培训费19.32万元。
附件1: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