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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编办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机构法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县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其它举办主体所举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三)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级、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领导干部职数,拟定人员结构比例和调整意见。
(五)拟定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分配方案。
(六)承办报送县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基金和人员调配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和管理办法,审核县级机关年度增人计划,核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控员通知单”。控制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的盲目增长。
(八)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审核县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
(九)监督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依法保护本县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业务工作;
(五)主管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统计和电子化工作;
(六)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资源,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七)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按照省委、市委安排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争当“四有”县委书记主题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低调务实,埋头苦干,把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科学决策、和谐发展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省、市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好本部门本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自主改革试点;针对制约本部门本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以提高改革质量为着力点抓好改革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完成。
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年度通报制度;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适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县乡党委、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社区党组织做好“评星定级,晋位提档”工作,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好非公党建信息平台,扎实开展好巩固提升年活动;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力促进人才队伍发展,为加快建设“三个延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严格按上报计划完成消化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党务政务法务公开;重视老干部工作,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老干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制定本县(区)工作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履行职责、深化改革、维护稳定;深化简政放权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重大执法领域的综合执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推行行政首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以优良的党风带民风促社风; 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纪律。
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创新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强化巡视的震慑遏制效果,加强派驻机构工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制度;巩固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国有企业、院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推进各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人员力量、经费设施等向办案工作倾斜。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4.7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4.7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2万元,
2.支出总计7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5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2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
附件1: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