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2.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5.监督指导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6.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7.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10.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11.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1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和中小学生营养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工作思路,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动我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教改实验基地为辐射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教师。积极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督促教学常规管理,深化教研教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三、 部门收支决算说明
县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局机关及所辖公办中小学30所,在校学生16818人,幼儿园12所,在园幼儿4181人。2015年支出决算30757.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3.16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349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7.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67.68万元;三公经费均比上年有所下降,是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统筹管理,减少和压缩了各项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5725.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4底在册人数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遗属及六十年代生活补助等;
附件:富县教育局2015年决算公开
201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