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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4)负责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开展土地及收购储备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5)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工作;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采矿权审查、审批工作。

(7)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测绘方面的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8)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9)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10)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和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检查国家各类等级的测量标志;负责测绘活动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11)负责地价监管及备案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全县2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8.9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完成1500亩耕地占补平衡、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9600亩省级土地整治工作。

3、完成6000亩治沟造地建设任务。

4、完成年内90亩土地储备工作。

5、完成600亩“增减挂”县域流转任务。

6、完成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7、完成全县矿山企业年检互检工作。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68.1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68.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1710.9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1万元。

2.支出总计266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13万元,项目支出2324.06万元。

3.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1万元。

(二)2015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会议费0.44万元。

四、财务运行及政策执行情况

我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省、市、县各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转,全系统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五笔会签制度,严格报帐审批程序,财务收支规范运行。

富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