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建制,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7人,隶属富县文体广电局管理。保障县域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依法队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对稽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应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二、 2016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自身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 认真做好文化市场执法信息、行政处罚、举报受理、场所基本信息、统计报表、日常检查登记的数据工作。
3. 举办网吧、娱乐、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经营单位法人(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2期,以提高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知识和守法意识。
4、设立宣传点,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5、加大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根据上级安排,除做好日常市场的监管之外,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分别开展一次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
6、强化日常监管。严厉禁止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规范上网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网吧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双休日和重点时段检查,从严从重处罚违规经营行为。
7、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以查缴盗版教材教辅、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坚决查处淫秽色情和有害卡通等低俗、非法出版物,做好市场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团体的日常检查,严厉打击“色情和淫秽”演出活动;
8、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力度。
三、单位收支决算说明
1、2015年收入总计34.6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4.6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2、2015年支出总计34.61万元。其中:本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附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决算公开表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