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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纪检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1)督促各级党委把纪律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

(2)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3)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4)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针对一个系统、一类单位、一种现象,随即开展专项检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5)集中对未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各类协会开展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企业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6)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典型问题。

(7)重点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三公”经费开支异常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不知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8)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腐败案件、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

(9)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案件。针对村级“三委会”换届、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小官大贪”案件。

(10)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各项制度和程序性规定,确保办案工作经得起检验。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纠风惠民工作。

(11)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油煤气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重点镇和新型社区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落实任务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慢等问题。

(12)开展对节约用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农村危房补助等资金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与民争利、虚报冒领问题。

(13)围绕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上路执法等问题,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14)加强对农村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把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事务公开透明运行。

(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5)贯彻落实中央《2013—2017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推动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分工协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16)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组织、人社、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17)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影响力,增强宣传教育渗透力。

(1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民主决策、重点领域监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9)督促乡镇部门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0)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21)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腐败案件和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处的乡镇和部门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七)深入推进“三转”落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2)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定位机构职能,突出主责主业,6月底前完成县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

(23)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四种意识”,做好“十二个带头”,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本领。

(2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

(25)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专用要求。加强业务协调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发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村级政务、事务规范运行。

三、部门收支决算说明

县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委局机关及6个派出纪工委,2015年收支决算7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41万元;项目支出306.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4年底在册人数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纪委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