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年活动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在富县行政区域内,从事肉制品(含肉制品、速冻肉类食品、肉类罐头、动物性水产制品等)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
1、无证或超范围生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生产肉制品。
2、生产条件严重不达标: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3、使用问题原料: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兽药残留超标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使用鸭肉、鸡肉等冒充牛、羊、驴肉制品;在“牛肉卷”、血制品等产品中血源性成分与声称不符或无相应成分。
5、进货查验缺失: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记录不完整或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6、生产过程违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过期原料,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日期等。
7、成品质量控制不严:贮存、交付控制不当,出厂检验弄虚作假,监督抽检不合格。
8、餐饮环节违法经营:酱卤肉制售、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拨打0911-3212315(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
2.网络举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或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
3、线下举报:可就近前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举报。
四、其他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无小事,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守护富县食品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