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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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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下午,县长李彦侠在县会议中心二楼2号厅主持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就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有关问题
原则同意县果业局提交的《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对2019年在县内按期新建智能选果线的企业(合作社),按照省市县累计1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二、关于支持富县现代苹果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有关问题
原则同意县果业局提交的《关于支持陕果集团富县现代苹果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会议确定,鉴于该园区建设对我县苹果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补支持。
三、关于鼓励应征青年参军入伍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9年应征青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予以安置:1.入学前为富县户籍,且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富县;2.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3.经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且在部队表现良好。
(二)会议确定,凡没有完成县征兵办公室下达兵员征集任务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得评为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凡在批准入伍90天内,因兵员个人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兵的,由新兵征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往返差旅费用,每退兵一名对该乡镇处罚20000元,处罚由县财政局和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落实,并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关于推进全县2019年消防重点工作有关问题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及中省市关于消防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全县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原则同意县消防大队提交的《关于推进全县2019年消防重点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由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临聘人员招录、辞退机制,严格招聘条件,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确保临聘人员队伍健康发展;由县住建局负责,在市政建设工程中将市政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用,2019年完成新建市政消火栓20处;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合理规划县城消火栓建设计划,并对现有损坏消火栓进行修复。
四、关于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有关问题
原则同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全面启动事业单位车改有关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五、关于富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部分内容调整及土地划拨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卫健局提交的《关于调整富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
(二)会议确定,由县经发局牵头,商县人民医院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与省市发改部门积极对接,协调解决改扩建项目部分内容调整问题。由县征迁办负责,尽快完成改扩建项目所需土地征迁。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据项目建设设计方案按规定对征迁土地予以划拨。
六、关于正式聘用贺静等10名研究生为县高级中学教师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提交的《关于聘用贺静等10名研究生为我县高级中学的意见》。
(二)由县人社局、编办负责,将该10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会议确定,聘用的该10名人员工龄和起薪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计起。
七、关于回购县城内小区33套房子用作公租房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回购县城内小区33套房子用作公租房。
(二)会议确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回购该33套房子,回购款项和房子用途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八、关于《富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富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会议确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副县长曹振颖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九、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减税降费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在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减税降费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地方政府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在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减税降费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各自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