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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22 16:14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富县再次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2〕93号)和《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2〕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立足田间地头,按照“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的思路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我县重点围绕苹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计划建成冷藏保鲜设施175个,预计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资金6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库体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电力供应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建设重点

1.建设主体。项目建设主体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主体要符合有合法合规经营资质、有强烈建设需求、有建设所需用地、有自筹建设资金的“四有”原则,优先支持在村镇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建设主体,优先支持需求库容在100吨以上,以及采用先进冷链设施建设理念、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建设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2.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包含新建、改扩建),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主要类型如下:

(1)冷藏库。在苹果、设施农业等重点村镇,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改扩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藏库,用于果蔬贮藏保鲜。

(2)气调库。在苹果、蔬菜、食用菌等呼吸跃变型果蔬生产基地,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3)预冷库。以苹果、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为主,建设预冷库,将采收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在运输、贮藏或加工以前迅速预冷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达到相应的贮藏温度,可单独建设,也可配合大型冷藏库同步建设。

(4)通风库。选择自然冷源充沛的地区,充分利用自然有利地形,采用较好的保温隔热建筑措施和通风方式,建设土建式、组装式通风库,用于萝卜、马铃薯等耐贮果蔬的贮藏保鲜。

(5)贮藏窖。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和土地的保温特性,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帮助农户短期贮藏白菜、马铃薯、红薯等耐贮性好的农产品。

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配套简易组合保鲜贮藏设施和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电设备。新建库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改扩建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更换制冷设备、保温板、库内喷涂、大铁框(塑框)、手动叉车、库内地平硬化、供电设施、月台及库棚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升级换代。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应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自动报送产地鲜活农产品产地、品类、交易量、库存量、价格、流向等市场流通信息和贮藏环境信息,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500吨以下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以自主选择安装。

3.空间布局。聚焦苹果和蔬菜主产乡镇,以苹果为重点,兼顾蔬菜、时令水果、食用菌、薯类、中药材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在全县范围加快建设以冷藏库和气调库为主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四、支持政策

对在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以“双限”为标准进行补助,不在此时段内建设的不予补助。冷藏库、预冷库、气调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通风库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25%,贮藏窖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2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时间安排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项目储备阶段(2022年1月10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政策宣传,建设主体登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申报项目,并做好建设准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系统审核建设主体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提请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完成项目入库储备。

(二)技术方案编制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并印发《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三)项目申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完成项目入库储备的建设主体,自主下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按要求进行网上项目申报(APP下载操作指南通过富县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微信群进行发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审核结果。

(四)项目建设阶段(2022年9月6日至11月15日)。建设主体要按照《技术方案》要求,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确保冷藏保鲜设施质量达标。

(五)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冷藏保鲜设施竣工后,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第三方技术专家会同设施所在乡镇政府对冷藏保鲜设施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登记确认资金补助资格;验收不合格的,通知建设主体限期整改,并组织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六)资金兑付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公示拟补助冷藏保鲜设施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建设主体拨付补助资金。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统一设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标识牌。

(七)项目总结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总结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按时报送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分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也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做好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参与并做好项目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二)广泛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群和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支持政策,动员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政策支持。县自然资源局要全面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支持政策,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县供电分公司、各金融机构要通过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支农机制为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四)严格风险防控。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项目建设监管、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富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做好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附件: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

富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及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最低设施数量(个)

安排奖补资金(万元)

羊  泉

48

710

钳  二

27

400

寺  仙

20

370

茶  坊

19

300

牛  武

12

230

交  道

23

170

北道德

6

110

吉子现

7

100

鄜  城

7

80

张村驿

3

10

张家湾

2

10

直  罗

1

10

合  计

175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