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富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富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梁峁发育地带,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270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4.74%。截至目前,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等,点多面广,危害严重。其中:滑坡10处、崩塌16处,威胁群众119户350人,房屋527间(孔),潜在经济损失5969万元。
二、2023年降水预测
根据延安市气象部门资料预测,我县2023年全年降水量约570毫米,汛期(5-10月)降水量467毫米。5月降水量42毫米,6月降水量65毫米,7月降水量150毫米,8月降水量135毫米,9月降水量75毫米,特别是7-8月暴雨过程多,可能发生极端降水过程。
三、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3年降水量预测,我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
1.张家湾镇:瓦窑沟-石场子区域
2.直罗镇:药埠头-安家川-姜家川区域
3.张村驿镇:党家河-芦村沟区域
4.牛武镇:清泉寺-左家沟区域
5.茶坊街道办:刘家庄-洛阳区域
6.鄜城社区服务中心:太和社区-茶坊社区-钟楼社区-开元社区-沙梁社区-南教场社区区域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城镇
张家湾镇、直罗镇、张村驿镇、牛武镇、茶坊街道办、鄜城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地质环境脆弱,人为工程活动频繁,特别是县城周边的高陡边坡地带,在降水、人为工程活动等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几率较大。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210、309国道过境路段以及县、乡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形成部分高陡切坡,在降水、振动等诱发作用下,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威胁公路及行人车辆的安全。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建设活动
一是城镇、村庄规划与住宅建设项目选址傍山依沟;二是道路及工程建设截弯取直、削坡填沟;三是厂矿企业生产建设形成高陡边坡、废石弃土和煤矿采空区。以上几种情况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五)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量密切相关,根据气象部门2023年汛期降水量预测结果,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7、8月份。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与各行政村签订地质灾害安全责任书,夯实辖区各单位防灾减灾责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二是要对在册以及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明显警示牌,落实好监测防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员、监理预警系统,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要将“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到每一户受威胁群众和防灾责任单位手中;四是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排查、监测以及隐患的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避灾技能。
(二)突出工作重点,有效开展防治工作。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公路沿线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和搬迁避让为主,在加强监控的同时,对威胁较大,较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监控治理。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监控治理责任。威胁公路、铁路、电力、住建、水利、矿山、输油、输气管线、旅游景区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控治理。
(三)有效监测预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逐个隐患点落实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员,保证隐患点时刻处于监控中,落实必要监测工具,保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治责任单位要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预案,成立“防撤抢”队伍,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次数,特别注意降雨时段巡查监测,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适当的预报预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了有效遏制地质灾害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相关部门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村民修窑建房等零星分散用地,由辖区自然资源所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现场勘查,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治理费用较高的建设用地,建议重新选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强化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对公路桥梁、隧道周边及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详细排查,重点排查公路两侧的高陡切坡和不稳定斜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监控防范措施,设立醒目警示牌,落实监测人员,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确保公路行人车辆安全。
(六)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排查、调查、值班、监测人员的补助,隐患点的宣传培训演练以及应急调查处置等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和避灾演练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
(八)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按时开通全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通讯网络。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0911-3223279。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落实好汛期24小时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传达工作。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水务、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气候等自然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降水量等各类情况,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趋势的科学分析预测和重大灾情的前兆研究工作。要积极为应急救援抢险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应急人员在岗,应急车辆、设备到位,通讯畅通。二是严格执行险情巡查制度。对已调查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检查,对新排查出的隐患点,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险灾情信息速报制度。一旦出现险灾情,防治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并积极开展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