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打通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延伸工程建设,打通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10千伏高压接入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产业、农业生产、专线供电、两回及以上回路供电等用电项目。
电力接入工程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该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实际操作中建筑规划红线以用地红线为准。
二、明确界面
(一)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项目(除集团户)全部采用低压方式供电,电力接入工程全部由供电企业投资。
(二)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产业、农业生产等10千伏正式用电项目电力接入工程,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用地规划红线,投资界面延伸段新增电力接入工程电气部分及与电气直接相关的土建部分投资由供电企业承担,投资界面延伸段新增电力通道、电缆管廊、排管、工井等其他费用由用户承担。
(三)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政府规划、住建部门要与供电企业共同协作,监督小区按照供电企业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内部供配电系统规划、设计、建设,严格把好验收关,切实提高电力设备标准化水平,避免二次改造,保障居民稳定、可靠用电。建设完成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移交供电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相关运维费用纳入供电企业经营成本。
(四)对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因市政建设和用户建设,需要对电网企业自有产权电力设施实施迁移重建工程的,按照“谁提议,谁出资”的原则,由迁改提议方全额承担相关迁改费用。
(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要实施电力地埋(迁移)工程的,由开发主体或用户负责建设地下管廊(沟)、管道及相关土建工程,供电企业负责线缆入地(迁移)相关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六)政府在城市规划及道路建设中,应同步规划、修建地下综合管廊、管沟等,为供电管线敷设、接入工程提供条件。
三、资金保障
(一)供电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供电企业自行筹措资金解决。供电企业要发挥行业和专业优势,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全过程管控。
(二)对于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费用,由用户承担,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要实施电力地埋工程的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超前谋划
供电企业、各项目单位要超前做好谋划,提前介入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
1.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明确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时公布国土空间规划,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电力接入工程规划指导工作。
2.县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及业委会做好电力延伸接入工程建设,协调老旧小区改造配(变)电站迁移工程选址等事宜。
3.县经发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建立充电桩、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工程相关制度,大力推进新能源应用。
4.县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减免电力接入延伸工程审批事项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加快电力延伸工程及应用。
(三)强化保障
供电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加大电力应用布局,不断延伸电力工程,积极做好电力工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电力接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五、管线资产权属及运维养护
为进一步理顺产权责任,强化电网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由政府、供电企业共担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建成后,对于政府承担的部分,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政府与供电公司签订移交协议。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负责。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