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3〕5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任务及标准
2023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总任务1.4万亩,兑现资金380万元。其中:2016年度纳入国家延长期计划任务1万亩,兑现三年,每亩每年兑现100元,兑现资金300万元;2017年度纳入国家延长期计划任务0.4万亩,兑现两年,每亩每年兑现100元,兑现资金80万元。
二、具体要求
(一)严格检查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必须把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检查验收关,对造林面积、林木保存率、种苗质量、造林密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户登记,将兑现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认真填写《退耕还林小班检查验收表》,对保存率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地块,暂时不得兑现,待补植合格后再兑现。检查验收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张榜公示。政策兑现前要将兑现面积、检查结果和资金数量在村组张榜公示7天,将公示影像资料打印存档,公示到期后无异议的兑现补助资金。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地块,要认真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对退耕还林承包大户,要处理好与原户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存在纠纷的,要暂停政策兑现,待纠纷处理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做到补助资金兑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陕西惠农“一卡通”要求,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退耕户,严禁村组代领、二次分配,确保资金如数兑现到退耕农户。
(四)严格资金兑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及早安排,加快工作进度,9月底前完成兑现申报工 作,每月月底将辖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完成情况及涉及脱贫户户数、人口、面积和资金统计表报送至县退耕办,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23年退耕还林资金兑现工作。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