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岗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张家湾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张家湾中队)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惠延刚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寺仙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寺仙中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霍建峰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北道德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北道德中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晓东同志任富县公安局茶坊派出所副所长;
王军辉同志任富县公安局直罗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直罗中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武同志任富县公安局牛武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牛武中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茶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白絮文同志任富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延军同志任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小辉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张村驿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张村驿中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张家湾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常永杰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樊阳军同志任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富县公安局茶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星同志任富县公安局茶坊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白建林同志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副主任(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明学同志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副主任(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小平同志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高涛同志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牛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李武军同志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赵万红同志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治安同志富县看守所(富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兵兵同志富县公安局交道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袁宏伟同志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高万斌同志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直罗执勤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张笑珲同志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直罗执勤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王晨晨同志富县公安局寺仙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丁如兵同志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李龙同志富县看守所(富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强峰峰同志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陈涛同志富县公安局直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富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