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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林业局

 

富县林业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治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切实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履行自身职能,落实各项信息公开政策。现就我局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局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党政公文、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办事项目、工作制度等。三是明确工作形式。主要通过单位信息公开栏、手机和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四是政务公开情况。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实行公开,尤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如退耕还林政策、生态效益补偿等,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目前,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29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减少8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减少3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

新增2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三是未建立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公开职责,建立严格责任制。二是充分提高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2020年1月17日